小三誣賴元配也出軌 法官判多賠30萬
台南李姓貨車司機與陳姓婦人通姦,李妻對陳婦求賠100萬元,陳婦在法官審理時,卻瞎扯李妻曾出軌,對丈夫不貞在先,因此對她與李男通姦,感情受創痛苦程度相較下較輕,二審法官判賠60萬元確定,比原審多判賠30萬元,全案不可再上訴。
判決指出,李男與友人陳婦均從事交通運輸業,2家人熟識常有往來,2人各背著另一半從2009年9月起到2011年10月,在住處、旅館和大貨車內發生關係,姦情曝光後,陳夫告李男妨害家庭,被判6月和賠償60萬元確定。李妻也對陳婦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。原審判陳婦要賠30萬元,李妻上訴,日前改判賠60萬元確定。
陳婦在法官審理時,為規避求賠,抗辯時瞎扯李妻曾有出軌,對丈夫感情不堅貞,相較丈夫外遇,以及她破壞婚姻圓滿程度,所受痛苦較輕微,再考量雙方身分、財力、教育程度,原審判賠30萬元並無不適當。
合議庭認為,兩家互相熟識且常有往來,為多年好友,陳婦為逞一己情慾,忘記自己為有夫之婦,對方為有婦之夫,與李男發生關係,破壞兩家情誼,情節重大,讓李妻遭受痛苦,陳婦要再賠30萬元給李妻,總共賠償60萬元確定,不可再上訴。(劉榮輝/台南報導)
判決指出,李男與友人陳婦均從事交通運輸業,2家人熟識常有往來,2人各背著另一半從2009年9月起到2011年10月,在住處、旅館和大貨車內發生關係,姦情曝光後,陳夫告李男妨害家庭,被判6月和賠償60萬元確定。李妻也對陳婦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。原審判陳婦要賠30萬元,李妻上訴,日前改判賠60萬元確定。
陳婦在法官審理時,為規避求賠,抗辯時瞎扯李妻曾有出軌,對丈夫感情不堅貞,相較丈夫外遇,以及她破壞婚姻圓滿程度,所受痛苦較輕微,再考量雙方身分、財力、教育程度,原審判賠30萬元並無不適當。
合議庭認為,兩家互相熟識且常有往來,為多年好友,陳婦為逞一己情慾,忘記自己為有夫之婦,對方為有婦之夫,與李男發生關係,破壞兩家情誼,情節重大,讓李妻遭受痛苦,陳婦要再賠30萬元給李妻,總共賠償60萬元確定,不可再上訴。(劉榮輝/台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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